关于开展“2021届光华书院荣誉院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量:227

华东师范大学光华书院文件

华师光华[2021]1


关于开展“2021届光华书院荣誉院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贯彻学校卓越人才培养目标,树立学生成长成才榜样,传播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精神,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光华书院拟开展“2021届毕业生荣誉院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光华书院2017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

(三)符合光华书院“坚定理想信念、厚实专业基础、兼蓄多学科知识、富有创新意识、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

(四)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1. 创新创业:具有科研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科研创新、创新创业相关活动、赛事、项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 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参与院级、校级及以上的社会实践项目,积极投入、表现突出,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在院级、校级以上重点项目或社会实践工作中取得过突出成绩者。

3. 志愿服务: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活动创意及服务机制建设方面有一定经验,获得过院级、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者。

4. 文艺体育:积极参加书院和学校的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活动,传播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在院、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比赛中获得过奖励或名次者。

5. 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富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较强;关心集体、服务同学,承担的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集体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本人或所带领的团队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者。

6.其他:不局限于以上方面,鼓励在没有列出的方面但具有突出表现的同学申报。

注:以上事迹主要体现在华东师范大学就读期间。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将在2017级全体毕业生中评选产生 10 名荣誉院生,10名荣誉院生提名。

(二)工作程序

申请学生本人自荐填写《“2021光华书院荣誉院生”申请表》,或由他人推荐后填写《“2021光华书院荣誉院生”推荐表》,并附上申请支撑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交至辅导员处。书院设立“光华书院荣誉院生”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工作。候选人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初评及现场答辩评定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名单。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

1. 申报表纸质与电子版:填写《“2021光华书院荣誉院生”申请(推荐)表》:300 字个人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1000 字以内主要事迹或经历陈述,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个人生活照电子版:能够反映参选人精神风貌,半身照为宜(像素不小于 1024*768)。

(二)申请时间

516日前,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需将电子版表格及个人照打包发至光华书院生涯发展中心邮箱:ghsysyfz@163.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2021光华书院荣誉院生”;纸质版表格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交至辅导员处。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56105


附件:“2021光华书院荣誉院生”申请(推荐)表

“光华书院2021届毕业生荣誉院生”申请(推荐)表.doc








光华书院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