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书院关于2020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量:184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启动2020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此类项目也包含教育教学研习相关的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申报建议:光华书院仅接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以及交叉学科类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有意向申报单一学科支撑的创新训练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向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请同学合理选择项目管理单位,并按要求向选定的管理单位(书院或专业所在学院二选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一旦选定管理单位,则项目开展全程归同一单位管理。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年级学生,鼓励新生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申报。申请者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生协同创新,共同申请项目。

2、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应具有2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教师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项目,一般每年不超过2项。

3、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自主选题立项,所立项目应具备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性的实验方案、合理的技术路线及必要的实验条件。也可根据各级各类实验室(各类重点实验室、各类学术研究中心、各类科研实验室、各级实验教学中心等)提供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申请立项。鼓励多学科本科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尝试“带有交叉学科特点的创新创业训练”。 

4、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一般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最多可延期半年结题因项目需在中期检查时分流,故不能在中期检查时申请延期。

5、如需更改项目名称、更换项目成员、延期项目结题等,项目负责人需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6、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申报程序

1、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9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0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答辩。

2、中期检查后,教务处授权学部(院系)、书院自主确定2021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市创”)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校创”)的“创新训练计划”入选名单,创新创业学院确定“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的入选名单。“国创”、“市创”立项数由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学院根据院系历年立项数确定,并根据院系执行质量每年上下浮动,其余项目为“校创”项目。


四、资助经费

1、“国创”和“市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000-11000/项。

2、“校创”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3500-5500/项。

3、学校公示培育项目立项名单后,将先拨付项目培育经费1500/(人员费形式,有特殊要求的院系除外)。中期检查后,依据“国创”、“市创”、“校创”项目认定情况,拨付剩余项目经费,中止的项目不拨付。“国创”和“市创”项目经费的使用须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为执行标准。


五、光华书院项目申报管理流程

1、项目申报宣讲会:书院将于本周日(927日)1300举办线上宣讲会腾讯会议ID723399221),届时将邀请教务处及双创学院分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教师,详细讲解项目申报要求、注意事项及方法技巧等,请有意向参加宣讲会的同学提前登陆“华东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在“光华书院”-“智慧书院”平台上报名。

2、申请者须登录公共数据库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于1013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3),申报流程参考《创新创业训练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发展空间209办公室姚燕珊老师,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创公邮:ghkc2018@163.com

3、书院将依照教务处和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计划立项数一览表(附件7),组织专家对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进行立项答辩评审,其中“创新训练项目”由书院直接评审后确定立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排序后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评审,差额遴选出立项培育项目(60项),并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4、书院后续将组织创新创业训练营等系列培育指导,对通过学校遴选立项的创业训练、创业实践培育项目,以及部分未立项但有发展潜力的申报项目作全过程指导与培育


六、相关政策

1、学校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验室应向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鼓励重点实验室和重要研究机构向本科生开放各类资源,使其在与研究生和教师的游学中分享学术体验,激发研究兴趣,培养创新能力。

2、学校已加强与学校大学生科技园、上海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合作,鼓励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并为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3、对于完成项目且成绩优秀,或完成项目且产生重要知识产权的学生,在申请参加国内外竞赛、直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时,院系应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于在项目研究基础上申请专利和发表论文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4、教师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应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务处也将按相关规定计入人才培养成果。


七、学校及各院系学生科创管理相关联系方式

1、教务处:姚如佳,54344712rjyao@admin.ecnu.edu.cn

2、创新创业学院:蒋逸忞,62233567ymjiang@admin.ecnu.edu.cn

3、数学科学学院:刘攀,54342646-226pliu@math.ecnu.edu.cn;(具体问题可咨询科创部负责同学:卢洁卉,QQ455983320,邮箱:13095871626@163.com

4、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陈波,bchen@chem.ecnu.edu.cn,交流QQ群:322461440

5、地理科学学院:陈圆圆,54341217 yychen@re.ecnu.edu.cn

6、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张杰,jzhang@phy.ecnu.edu.cn,微信交流群见下图二维码;

7、生命科学学院:何祝清,54344130zqhe@bio.ecnu.edu.cn

8、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吴丹,54341217dwu@re.ecnu.edu.cn

9、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张东,54341308zxq925lgjk@163.com

10、光华书院:姚燕珊,34756907ysyao@mail.ecnu.edu.cn,微信交流群见下图二维码。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微信交流群(左),光华书院微信交流群(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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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光华书院团委科技创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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