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光华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9 浏览量:239

光华书院 各团支部、班级 团委、学生会各部

因书院专业调整,为更好地带领光华书院学生展开工作,经院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院团委审议,院党委同意,决定增补我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一名。

  

一、增补对象

具备一年以上部级学生骨干工作经验的光华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增补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与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生党员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就读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学习良好,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声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在校、学部、书院、实体院(系)学生会学生组织中有一年以上部级学生骨干工作经验,有较强工作能力和一定工作成绩;

5.具有领导和管理才能,工作能力显著,善于沟通,能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并取得显著成绩;善于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奖学金者优先;

7.有出国留学、校外实习、就业入职、专业方向、职业规划、生涯发展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名额产生方法

1.此次增补人员的产生以自荐为原则,有意自荐的学生请自行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光华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增补申请表》(附件一),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黄玲玲楼二楼,表格电子版交至相关邮箱;

2.我院团委书记对所有上交报名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安排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将会于91日后短信通知各自荐人);

3.我院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指导老师对面试通过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增补对象;

4.增补结果在投票之后一周内公布并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报院团委、院党委审批同意后生效。

  

以上未尽事宜由光华书院团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联系:

李嘉萍            13756150017

人力资源部邮箱    ecnughhr@163.com


附件一: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光华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增补工作的通知.docx

      

  

华东师范大学光华书院团委

二〇一九年八月